盖“愤青”,愤怒青年之谓也。论者曰:青壮以怒,怒且暴,暴则起,起而战者,米国青年率其先也。于是乎愤青者,米国先创其制,我朝愤者承其衣钵而已矣。
然则衣钵之传,仅得其表,未得其里,是谓西学为体,中学为用者也。近者,坊间以米田共之谑称状此辈,庶几可证也乎哉!余做新史记,不可不记此辈行状也。
盖国朝中兴迩来,先帝桎梏毁,愚民苛禁开,东土勤力,饥疲草民食有粮,西风劲吹,混沌士子梦方醒。然则饱食三日,朝野便闻厌黍之怨,得肉五斤,里巷颇有腻膏之声。前此之总角辈,无浩劫之痛而迟来,有膏腴之幸而成丁。以为前此之饥者,何不食肉糜?父母之痛者,何为不晚生?以为今日之饱者,固也。乃吐嗝成臭,意气风发,揎拳撸袖,踊跳暴奋也。
先是,国朝三十七年(1996),有宋强、古清生等作“中国可以说不”一书,仿外邦高论,鼓噪我朝效仿,视文明之邦为世仇,斥友好之国为奸佞,积重难返之中兴,俨然堆金砌银之盛世,粮草初具之营垒,竟尔战无不胜之虎狼。朝中悠悠万事,不敌外邦微微草动,家国嗷嗷待哺,无关寰宇汹汹大局。盖此书之出,荼毒朝野,学子喧嚣佐酒,吏员窃笑扇风。此则愤青之初出行状也。
五十年(1999)仲春,米国忽以飞弹袭我外邦使馆,三记者殒命,我朝大愤,特允太学生等游行焉。京师鼎沸,高官并丧属同哭,城乡怒吼;青壮携幼齿共愤。虽米国以误炸而打躬作揖,然愤青已狂爱南国之米氏焉。未几,米国愧还巨款至千万,然愤青并无半两之馈遗。又未几,南国米氏竟遭该国民众唾弃,以战犯之身付有司焉。
后,网络大兴,言论放纵,愤青辈汹涌而入也。当是时,则天涯、网易,中青、强国、凯迪等勃兴焉。有日人长谷川者于网络诬我为“支那”,青壮群起而攻之,此乃网络反日之滥觞也。
五十三年,米国再伐伊拉克,我朝起莫名之愤,愤青鼓撒氏余勇,然则米国铁甲勇进,大败撒氏于沙漠,毙太子,擒暴君,人民箪壶琼浆以迎,余孽人弹络绎而焚,至今犹绵绵不绝焉。然则我朝愤青等颇意兴阑珊也。
五十四年,有冯锦华者求学于日本,身无长物,穷困东瀛,乃泄愤于该国之神庙,遂尔名。日本宥其罪而遣返之,冯既获爱国之美誉,乃张保钓之大纛,后虽有登岛之壮举,奈有司禁出而败兴。
五十五年,艺人赵薇者献艺,疑其衣冠乃倭国军旗文饰,愤青辈大哗,以为赵羞祖宗丧廉耻,口诛笔伐,赵氏八代以上均蒙恶语问候焉。其最愤者,竟于赵出演之际,密藏人中黄于怀,贴身而进,忽出此宝以飨之。虽有司擒拿此人,然飨粪之举,愤青等视为义士焉。
是年,南京之教员郭、邬二夫,夜黑风高之际,千里奔袭前明海盗王直之荒墓,锤击墓碑于拂晓,沽名钓誉于日出,乃因日人曾祭奠该海盗云云。
是年,帝京开蹴鞠赛会,对垒者中日也,我朝愤青必欲胜,球场喧哗震天,街巷纸刀如林,我朝蹴鞠儿郎虽抵命而搏,反遭日人三粒完胜,愤青辈大悲号啕,竟于京师结队滋事,幸有司严防,铁甲共猛犬森森,愤男并怒女泄泄,首善之区安堵焉。
五十六年,倭国谋入联合国之执事席,我朝再愤,愤青辈尤愤于朝,期五十年之一游而不可得,乃怒不可遏,砸车焚室,效拳匪之烈勋,仿暴徒之忤逆,期以乱国而达功。幸朝纲英聪,饬有司扑拿首恶,令地方不得枉纵,愤青辈乃郁郁偃息焉。
——诸如此类,不胜枚举焉尔。
呜呼!我朝青壮之愤者,十载以来流韵不绝,行状悲烈难纪其胜。论者或曰:国有青壮之愤者,国之大幸;朝有愤者之噍噍,朝之生机者也。人而不愤,志将安在?国其不愤,威将安在?如是则愤青可赞也。余则谓:细察愤青十年行状,所愤者无非外邦之是非,不容者庶几他国之风云;富庶之国妒于前而投于后,世仇之邦仇于口而慕于心。当朝稍纵则暴烈,有司羁縻则烟消,民生多艰视而不见,腐恶当前充耳不闻。如此之愤,于国有遗患之祸,于民有乱智之功,于外有遗笑之耻,于己有虚度之实,有此四端,愤其荣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