程序者、電腦之心也、微之不足用。故序程者、大事也。於泰西、或曰、序程亦一藝也。誠然。俗曰、見字知人、吾曰、辨碼識人。碼者、代碼之略言。碼、或曰指令、肇自上古、以數碼爲碼、IBM弗悅、製FORTRAN、穿紙記字、因以爲碼。泰西有約翰・麥卡矽者、好論圖靈機、圖靈之碼、繁而失當、故製 LISP 簡言之、云凡其碼,可 eval 也,eval 得其值。其徒見之而喜,製 eval。約翰語之、不可、LISP 者、人所讀、非器所識、莫之能製也、毋淆虛實。徒弗聽、而製之。於是 LISP 生焉、於今亦能也。
是時言語大興、分二支、一從 LISP、一從 FORTRAN。後多年,肯・湯姆遜作 B。後其友與作 UNIX、頗恨 B 之緩、別製 C、以作 UNIX、而定今日天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