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客游大连,至某处停车就餐,及归,车为人锁矣。大惊,问何故,乃有饭店妇人出,曰:未在此消费,不可停车。客辩曰:此公共车位也,请释之。蛮妇固不许,云此位我所买,当缴费若干。客不从,请示产权证,妇亦怒,遂起争执,乃唤警员来,其一胖,其一瘦,无意调解,面有愠色,悻悻然曰:“吾自是怒矣,汝呼我速来,而又于此咆啸于我,何为者耶?”久争不下,有男出面,怪客多事,解锁令其去,言讫不见。后方知乃店主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