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2年江苏考生 作
愚者,又名不知思。盖其为事主观,不思变通,不假思索,致纰漏百出,每椎心而痛,仍不思改。居洛城,积蓄厚,宅百余,库充盈,有子名奢,骄逸之徒也。屡赌于市,败家产无计。愚者悯为己出,纵之。有邻者,名耆,智者也,每讽之于愚,则怒目视,曰:“吾家事,汝何间焉?”
既百日余,骤雨大作。奢谓其父曰:“墙已坏,贼既入,奈何?”奢观父行,希其静坐,以盗其家财而未知。父曰:“墙已破,无之奈何。”即置之不理。奢悦,于雨夜邀徒至家,盗自家银,与赌,殆尽。
事前,邻者耆尝语愚者曰:“尔墙破,则必为之筑,贼人行之,丧汝财。”愚者不听。
几日后,愚者视库亏,乃报之府,捕耆而纵奢。愚者曰:“此必为耆者为。”奢窃喜,益猖狂。
旦日,事白。愚疑之。乃不顾奢之所为,以子未恶极。而奢以为戒,改之。
及数年,又遇之类事。愚者思前事,拟必为奢所为,乃鞭笞之,及死。奢疾呼喊,不听。乃曰:自家之产,用之即可,而节俭为家,奈何汝以奢名,以奢行。吾纵也,今日必不饶汝。
奢面色如灰,捂股而语:“莫子为错也,今已改之。前日客从外来,家中无人,乃具茶水,入夜,吾乃人眠,闻室中叮当作响,以为鼠也,未在意。旦起观,则库门俱开,库金全无,料前日之客,乃疾走访之,匿也。吾自感椎心,无面目,未敢上报,奈伺今日至此乎。”愚者闻此言,不悦,曰:“未取当其罪耶?吾闻‘敢作而敢为’,奈何如汝。”
乃怒笞之,两股淋漓,血肉模糊。气方消。
奢病卧床,奄奄矣。
未几,有衙者外来。报之愚者曰:“邻有闻偷窃者,即追捕之,今获之道路,得金数计,交与遗者。贼者扣之入狱,杖责之,无使再犯。”愚者谢慰之。衙乃辞。
愚者入见其子,涕泪涟涟,捶床抚儿曰:“汝苦甚。父之错也。”奢默不语。
以其,愚未敢轻论事。
盖此观之,先,奢以亲近而疑邻,致错;后又以亲疏而笞子奄奄,亦错也。故吾曰:无使为亲戚之亲疏而谬事也。
以愚者鉴,飨来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