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历十一月十一日,近岁风俗谓之光棍节,电子商务市卖,此日最为兴隆,天下商贾懋迁,莫不趋之,目为互联网盛举。其中雄者有二焉,一曰京东,一曰天猫。本月初二日,京东讼于有司,指称天猫勒逼所属商号勿与京东往还,是强贾而乱法。天猫辩称,商贾夸言,此世所常。然不可以夸言为本,尤不忍为欺讹之事。市卖公允,徒以诈术,动起诉讼,行而不远。诉讼事大,以公心为之者则可,否者如司晨之鸡,嫉池中之骛,甚不足论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