皇嗣州迪评传

爱新觉罗.州迪氏,前不见于皇族谱,后不闻于遗孽碑,近者,忽于粤省掘之出,坊间报曰:此公居常垂独辫,衣明黄,自诩乃前清某亲王之后,宣统废帝之血亲也。坊间娱记追腥逐臭,市井愚夫涕唾击掌,谓皇嗣血胤尤在,无非北宫南移者也。

夫广州,革命摇篮,先驱辈出之地也,黄花岗烈士怒目,五羊城国父起兵,辛亥年武昌炮响,广州城义师北伐,满清于是乎崩溃,八旗于是乎烟消,皇皇帝朝从兹不在,泱泱华夏乃得文明,废帝宣统,竟尔良民,少老遗嗣,或者工商小民,或者引车卖浆,五十余载,未闻其胤祧辈自命乎皇嗣于公堂也。

而该“州迪”者,大隐隐于市,自怜怜于身,恋明黄之色于蜗居,夸祖宗之烈于斗室,忍瀛台之辱于五羊,窥龙旗之出于当今,着马褂行走于街市,贵明黄自得于报章,此之谓前清皇嗣行状也夫?

考“大清律”,明黄之色,九五之尊独享,他人不可僭越,犯者其诛。则该州迪者,自诩乎皇室宗亲,然宗亲者众,皇上者“寡人”也,宣统以来,皇嗣已绝,州迪之擅用明黄,其觊觎九五之尊明矣,按律当斩。如是,则以旧朝论,枭其首可也,以当今议,斥其丑然也。

论者或谓:当今乃自由之世,则衣白穿黄,匹夫自由而已矣,袁督师冢前汉服飘飘可也,五羊城马褂皇皇独不可乎?余则谓:汉服飘飘可也,不服者污之为满遗则不可也;马褂皇皇可也,梦呓乎黄袍加身不可也,是二者均可斥也。

以汉服而祭督师,则督师愤曰:食我之皮肉者非衣汉服者其谁?以马褂招摇五羊者,则烈士必愤而起,攫其辫,批其颊,唾其面,以酬其未酬之壮志也。
——该皇嗣者,敢于黄花岗迈其方步也乎?

赞 (0) 打赏

0

此文若合君意,请赏碎银嘉奖爱文言

支付宝扫一扫打赏

微信扫一扫打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