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高法为在校学生开少年法庭

少年法庭,审理未成年犯罪也。庚子大寒,最高法院布告云:在校学生犯罪若强奸、猥亵、杀害、伤害、绑架、拐卖、虐待、遗弃等,不满廿二者,可由少年法庭审理,闻者瞠目结舌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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