理查德斯多曼,美夷人也,以自由软体为天下闻。
少从美夷国子监习格致之学。时美夷电算之学大兴,斯氏亦习之。
电算,本算筹之学,我华夏周公时已有,易理阴阳即暗合之。然夷人以电加之,以数理导之,展其功用,为算学,勘舆黄,探天文,计商贾,拟人智,几近无事不可为。奇技淫巧若此也。徒算机不自行,人须以机语定其运行之规,植于其上,曰软体。算机之能,人多谓软体之功。
麻郡府学有拟智所,斯氏自国子监出,入其内,为算工凡十年。里根四年,斯氏自拟智所出,举事曰”革奴”。
软体本为无形。一软体出,既善,民咸袭用之,人不以为忤。有奸商欲渔利其内,谕其用者:”尔等欲用,须纳价金若干,且不得令他人袭用。否则,智产之法为尔等所设,必召有司纠之!”斯氏怒其奸利,更深感其弊。以斯氏观之,民习一私有软体,即甘为其奴,自由尽失,故其事曰革奴,亦有争自由之义。
“革奴”,夷语中意为”革奴非优尼克士”。优尼克士亦为一软体,儒林算工界多用。时有巨商,以优尼克士为己有,人用多有所禁。斯氏举革奴首事,即造类优尼克士而非优尼克士软体。
斯氏所造软体,初有伊麻克士编辑器,复有革奴编译器。
编辑器者,使算机代刀笔汗青;编译器者,使人语为算机可解。此二物,黑客世界生民无一日可缺。即此二物,斯氏居功已甚伟。然众软体之基元,人谓操作系统者,久而未完,独缺。
时西夷千九八年代,微型算机兴。微型算机者,甚巧致,价颇廉,美商十八摸首推,众商从之,遂泛滥。至美夷则陋室亦有之,数以千万计。其上操作系统阙如。时有商曰软微,嗜其利,与十八摸通,购一物,改之,曰逗死;后又推其暨,曰瘟逗死;广植微型算机上,获利甚丰。其物仅略敷民用,为儒林所不齿。
芬夷国子监有生员曰林纳士,少即乐与算机戏。至长,从电算之学,尤喜优尼克士。我华夏 镇乱三年,林氏购一新机,欲于其上演优尼克士。然林氏可用者,惟一迷你克士也,甚不满,遂起意自造,命其名曰林纳克士。林纳克士初成,林氏置之于因特之网为众人观,有好者即增益之。镇乱五年,林纳克士成。林纳克士之成,多有革奴软体之功,故亦有人曰革奴林纳克士。至此,革奴工程初峻。斯氏之大业亦初成。
自由软体出,斯氏忧其为奸商所盗,穷其巧思,得一法。拟软体公授令,置自由软体中。其令曰:此软体汝可用,惟不可禁他人之用。其义简,然制奸小,捍自由,功殊不可没。
时至千九十年代,软微坐大,众商多受其制,苦不堪言。无计,告于官府,官亦不纠。软微之霸,多赖瘟逗死,其源码不为众人知。众商借重自由软体,以抗软微,故自由软体于商界亦兴。
斯氏于自由,属意甚坚,人多以之为过苛,斯氏独不然也。有黑客文士瑞蒙德,及林纳士,皆曰过甚,另起事曰开源。其本意与自由软体同,惟利与众商和。
斯氏,性简易,无妻女,无恒产,士于此多敬之。其独慕荣名。天下人视斯氏,褒者以之为圣贤,贬者以之为疯悖。
算史公赞曰: 天下熙熙,皆为利来;天下攘攘,皆为利往,电算界亦若是。然斯氏独不以利为要,举自由之旗,破奸利之弊,不亦宜乎!吾辈今可用自由软体,悉有斯氏之功。伟哉,理查德斯多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