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凯歌评传

陈氏凯歌者,国朝四年生人(公园1952年),祖籍福建,生长京师,乃梨园世家之后。其父陈怀恺者,国初名导也,以“青春之歌”“小兵张嘎”等名躁一时,虽竭力乎御用,不为当朝垂青;穷尽乎大才,文革偏有厄运。
凯歌少年冲扬之期,正其父辈股栗之时,凯歌壮怀激烈,于其父缩肩俯首于大庭之际,手口并用,斥父之非,父子曾有绝义之举焉。  
国朝二十一年(1970),凯歌离京师而边地,彩云之南苦其肌肤,军营历练熬其心志,二十九年秋,得中京师影戏教仿院,前有父子决裂之耻,后有子承父业之荣。
当是时也,先帝崩,邓公举,苛禁大开,学子踊跃,凯歌等颇得西学之润泽,同窗张氏艺谋、田氏壮壮等,出影戏黉宫而相继脱颖,则凯歌出“黄土地”,艺谋酿“红高粱”,壮壮擒“盗马贼”。陈、张、田等以“第五代”名矣。

后,凯歌之“大阅兵”“孩子王”等获友邦惊诧,乃于四十四年(1993)炮制名片“霸王别姬”以飨国际,折“金棕榈”之枝荣归,名动朝野,分伯仲者仅张氏艺谋也。

其间,凯歌三易妻焉。发妻不详,虽有狗仔队飞蝇逐臭,迄今未获也。次妻洪氏,名门之后,容貌其下,性情其上,两情相悦于京师,匆迫连理于米国。固凯歌乃米国人士,洪氏之力也。未几,洪氏不敌美女结队,乃识趣远引。又次妻倪氏,无正名之婚约,有正妻之行迹,“霸王别姬”别倪氏,红粉“风月”有知音,终乃得妻陈氏焉。

丙戌初,坊间忽有胡戈者烹制“馒头”一笼,讥嘲凯歌大作“无极”,凯歌大愤,欲诉有司扑拿胡少,江湖大哗,斥其量小,谓之蚁象之争也。事见余作“馒头与无极书”。凯歌或畏江湖倾覆而自绝于民者,蚁象之争渐次消弭也。

论者或谓:陈凯歌因馒头案而自损其威,其不智可见一斑也。余则谓:蚁象之争消弭于春末,又足见陈氏尚有余智也。坊间倒陈之论,乃威权衰败之流韵也。凡舟之沉浮,迫水太甚,则覆舟之祸起自青萍,大者覆朝,中者倾政,小者裂名。凯歌之获馒头之报,小者而已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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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交大猛男馒头血案,凯歌为天下人所笑?非也 此梨园惯用之伎俩,炒作而已。
  2. walter_chow“则凯歌出“黄土地”,艺谋酿“红高粱”,壮壮擒“盗马贼”。”妙也!皆乡土,蛮荒,草莽之物也。盖投夷人之所好,中华之特色矣。“无正名之婚约,有正妻之行迹”,““霸王别姬”别倪氏”之举国人至今已司空见惯,多视之瑕不掩瑜,名士风流矣。现今之梨园恐无波澜,水至清则无鱼,鱼跃龙门,舟行翻覆,水安可少乎?非上善若水之水久矣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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