鱼肉百姓

感谢: 周中罡 供稿.

酸酸客好钻故纸堆,究其故义正解;常发怪论奇谈,令人耳目一新。
某日,席间言及属地官员欺凌乡亲,鱼肉百姓。酸酸客问,何谓鱼肉百姓,汝等知否?众人笑道,会意而不知其然;有戴眼镜如教师者立而大声言:“据考证,乃周公之规矩,其时,禽肉珍贵,鱼肉低贱,按官员到百姓之分食制度,成为“列鼎制”。官之级别越高,菜品选择愈丰富,至百姓时唯有鱼肉一菜,别无选择,是谓剥削与欺凌百姓是也”。
酸酸客大摇其头,非也!诸君试看此处,恰席间有鱼,但见他举箸所向,骨肉一一分离,如庖丁解牛,瞬间一具鱼骨完整显形。
酸酸客曰:倘若欺凌百姓,尝以鱼肉相待,这等待遇也称剥削乎?世间动物,骨肉分离之最彻底爽利者,莫过于鱼。故,古人以鱼肉而喻收刮之穷凶,百姓收成颗粒不剩,如鱼骨之光光也,与“天高三尺”,谓之掘地三尺之盘剥,有异曲同工之妙也。
诸君以为然否,众人面面相觑,忽而大悟,颔首鼓掌,皆称然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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