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洪元羁狱事记

李洪元者,尝效力于某大厂十有二载。戊戌春,解职,与司中掌事者议妥给钱三十余万。金既入囊,不意司忽发难,讼之于有司,诬其敲诈勒索。洪元遂陷囹圄,羁押至二百五十一日。幸其人心细,曾录得议薪之音。案经两度驳回复审,官终以“事实不清、证据不足”撤案。洪元得出,得国家赔偿十万余,且获文以复其名誉。而大厂则发告曰:“吾司有权亦有责,举发疑似违法之行,且劝其循法自维。”闻者无不齿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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论曰:巨贾大厂,挟倾国之势,操弄律法,视微末之民若草芥。既允其偿,复构陷以刑名,此非诱人入彀而杀之乎?昔韩非云:“法不阿贵,绳不挠曲。”今厂势滔天,欲加之罪,何患无辞!虽赖明镜高悬,卒还清白,然二百余日之铁窗,足令天下劳碌之辈心生寒意。夫商道之本,在信与义;若徒恃强权,以讼狱代公理,纵专其业、霸其市,亦难掩其刻薄寡恩之丑。防民之口,其可得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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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李洪元羁狱事记》繁体竖排古籍版,第 1/3 页;文言原文已在上方提供。

《李洪元羁狱事记》繁体竖排古籍版,第 2/3 页;文言原文已在上方提供。

《李洪元羁狱事记》繁体竖排古籍版,第 3/3 页;文言原文已在上方提供。

—— 白话文翻译 ——

李洪元,曾经在华为工作了十二年。2018年春天,他离职时,和公司主管谈妥了给予30多万元的补偿金。钱已经进了口袋,没想到公司忽然发难,向司法机关报案,诬告他敲诈勒索。李洪元于是身陷牢狱,被关押了251天。幸亏他这个人细心,曾完整录下了商量补偿金的录音。案子经过两次退回补充侦查,检察院最终以“犯罪事实不清、证据不足”决定不起诉。李洪元得以出狱,获得了10万多元的国家赔偿,并得到公函恢复名誉。而华为则回应说:“公司有权利也有义务举报涉嫌违法的行为,且支持其依法维权。”听到的人都感到心寒。

议论说:商业巨头大厂,依仗倾国的势力,操弄法律,把微小的百姓视如草芥。既然答应了补偿,又设局用刑事罪名陷害,这难道不是骗人入圈套再杀人吗?从前韩非说:“法律不偏袒权贵,墨线不迁就弯曲。”如今大厂势力滔天,想要强加罪名,哪里还怕找不到借口!虽然依靠司法机关明察秋毫,最终洗清了冤屈,但那两百多天的铁窗生涯,足以让天下辛勤打工的人感到齿冷。经商道义的根本,在于诚信与仁义;如果只凭仗强权,用官司代替公理,纵然垄断了行业、称霸了市场,也掩盖不了其刻薄寡恩的丑陋。想堵住天下人的嘴,怎么可能办得到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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